在IE浏览器里,我们可以通过多少方法来索引到这个文本框对象?(为区别起见,我们把NAME和ID设成了不同的值)
1. oDemo
2. demoform.oDemo
3. document.all.oDemo
4. document.all.demoform.oDemo
5. document.forms[0].oDemo
6. document.forms[‘demoform’].oDemo
7. document.forms[‘demoform’].childNodes[0]
8. document.forms[‘demoform’].elements[0]
9. document.getElementById(‘oDemo2’)
接着问题来了,我们把这段代码放在Mozilla Firefox 1.0里再执行一次,只有第7种方法返回“undefined”,其他的方法可以正确
索引到对象,不过由于第3、4种方法用到了document.all这个IE专有对象,FF1.0虽然返回了正确的值,不过却在控制台里发出了警
告:警告:非标准的属性 document.all。请使用 W3C 的标准形式 document.getElementById() 。
接下来我们把HTML文本类型定义得严格一点,在源代码开头加上:
使HTML文本按照HTML4.01标准去解析,在IE6里照样全部通过返回值测试,不过在Mozilla Firefox 1.0里麻烦就大了,第3、4种方法
没有任何的返回值,而在控制台里发出了报错信息:错误: document.all has no properties ,而第7种方法依旧返回“undefined
”。
小 结
name原来是为了标识之用,但是现在根据规范,都建议用id来标识元素。
以下只能用name:
1. 表单(form)的控件名,提交的数据都用控件的name而不是id来控制。因为有许多name会同时对应多个控件,比如
checkbox和radio,而id必须是全文档中唯一的。此外浏览器会根据name来设定发送到服务器的request。因此如果用id,服务器是无
法得到数据的。
2. frame和window的名字,用于在其他frame或window指定target。
以下只能用id:
1. label与form控件的关联,
for属性指定与label关联的元素的id,不可用name替代。
2. CSS的元素选择机制,以#MyId的方式指定应用样式的元素,不能用name替代。
3. 脚本中获得对象:
IE支持在脚本中直接以id(而不是name)引用该id标识的对象。例如上面的input,要在脚本中获得输入的内容,可以直接以
MyInput.value来获得。
如果用DOM的话,则用document.getElementById(“MyInput”).value,如果要用name的话,通常先得到包含控件的form,例如
document.forms[0],然后从form再引用name,注意这样得到的是经过计算后将发送给服务器的值。
name与id的其他区别是:
id要符合标识的要求,比如大小写敏感,最好不要包含下划线(因为不兼容CSS)。而name基本上没有什么要求,甚至可以用数字
。
用CSS控制这个链接的停留样式,
可以这样写 #m_blog div.opt a:hover{color:#D57813} 或 #myLink:hover{color:#D57813}
NAME主要应用在交互式网页,表单提交给某个服务器端脚本后接收变处理量使用。从源代码的规范性和兼容性角度出发,如在客户端
脚本里要索引某个对象,建议用document.getElementById()方法,尽量不要直接使用NAME的值,当然如果不考虑兼容性,以上9种方
法都可以在IE里运行通过(IE5.0没测试过)。
附:测试源代码
<input type="button" value="document.forms['demoform'].childNodes[0]" onclick="alert(document.forms
[‘demoform’].childNodes[0].value)” />
<input type="button" value="document.forms['demoform'].elements[0]" onclick="alert(document.forms
[‘demoform’].elements[0].val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