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器优先级核心:每个选择器本身有优先级,作用范围越具体优先级越高。
CSS优先级从高到低分别是:
1.在属性后面使用 !important 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
2.作为style属性写在元素标签上的内联样式
3.id选择器
4.类选择器
5.伪类选择器
6.属性选择器
7.标签选择器
8.通配符选择器
9.浏览器选择器
当CSS样式的规则由多个选择器组成时,id选择器的权值为1000,class选择器为100,标签选择器为10,按权值求和的记过高低决定哪个优先。当两个css规则的权值相同时,谁更具体用谁,也就是权值高的选择器作用的越具体优先级越高。当两个选择器规则和权值都是一样,后面样式会覆盖前面的!
1. 内联样式表的权值最高 1000 2. ID 选择器的权值为 100 3. Class 类选择器的权值为 10 4. HTML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为 1 CSS 优先级法则: A 选择器都有一个权值,权值越大越优先 B 当权值相等时,后出现的样式表设置要优于先出现的样式表设置 C 创作者的规则高于浏览者:即网页编写者设置的CSS 样式的优先权高于浏览器所设置的样式 D 继承的CSS 样式不如后来指定的CSS 样式 E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important”规则的优先级最大 这是规定好的,自然不能打破
css中的*是不需要声明选择器的,表示所有的标签都使用该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