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诈骗是一开始就以欺骗为手段,以占有不还钱为目的。老赖一般是开始是正常借贷关系,等到判决后没能力还或者不想还。如果老赖一开始以欺骗为手段并且不想还,那可以报警对方诈骗。
2、信用卡诈骗罪并不是不还就会被认定犯罪,简单说是一二三原则,一万元以上,两次催收,三个月不还,才会刑事立案,而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老赖之所以是老赖,就是钻了法律空子,从不承认不还,也不逃跑,就是没钱。目前法院执行也就只能把他们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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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吗?
关于没有能还信用卡,被定信用卡诈骗。
这个要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这个条规定明确,超期、两次催收、三月不还为构成信用卡犯罪条件。
关于“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以:“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这个罪主要惩罚没有能力还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刷卡后超期、经两次催收、三月不还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能力还信用卡也能被定性为诈骗和恶意透支吗?
现在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很重要的消费支付工具,根据央行公布的《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止2018年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6.86亿张,同比增长16.73%,全国居民人均持有信用卡0.49张,同比增长16.11%。
也就是说,无论男女老幼,平均每两个人就有一张信用卡,如此大的发卡量,逾期的量也不会少,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88.61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6%。
那么能力还信用卡也能被定性为诈骗和恶意透支吗?得分情况,主要看是否是主观以及用途是什么,还有就是是否有还款意愿。
如果是非主观欠费,比如消费时有一定的预期还款能力,比如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但是突然失业,或者遭遇大病、入狱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这样一般不会定性为诈骗。
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用于生产经营,但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不属于行用卡诈骗。
而恶意透支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等,会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
那么什么属于恶意透支?一般来说,以下行为会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的恶意透支
一、明知道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以至于无法归还的
简单来说,就是消费时就知道自己么有能力还,或者压根就没打算还,这属于恶意透支
二,透支后逃避催收
也就是发现还不起了,于是换手机号、换地址、换单位,逃避催收
三,隐匿财产
也就是有钱有不还或者由资产(比如房子)却不变卖资产还款,但是把资产转移
四,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规定之外的活动
比如使用信用卡透支炒股、买房,或者用来赌博等违法活动
简单来说,透支前有还款能力,中间遇到不可预知的事情,逾期后有主动还款的意愿(比如和银行协商每月还一部分),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和诈骗,但是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恶意逃避催收,就涉嫌恶意透支和诈骗。另外说一下,很多人提问还不起信用卡跟银行协商可不可以,可以参考以上,但是不要指望可以不还,或者主动不还款,这样后果比较严重。
以上就是关于没钱还信用卡属于诈骗吗和有人说信用卡还不上的话会按诈骗处理的一些看法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