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大部分人未必丑,却在人群之中毫不出色,就算整容化妆,也不过昙花一现。
而有趣 的灵魂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虽藏于万千人中却难掩风采。
怎么培养有趣的灵魂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读书,大量阅读从而改变气质。
苏东坡写过一首诗: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
意思是:饱读诗书的人,就算身上穿着粗布衣裳,气质也照样与众不同。
可读书也分段位:有些人读成了“书呆子”,还有人读成了一代宗师,代代传颂。
会读书和不会读书,二者之间的差距在什么地方?
会读书的窍门又是什么呢?
简单:对书籍进行思考和内化,才是读书 读到了精髓。
如何思考和内化呢?
费曼有个观点:凡是偶不能创造的,偶就不能真正理解。
说白了:学以致用。
就是你学了一样知识,若是不能运用,就是没有理解,至少没有理解到精髓。
回到题主的问题:读书的过程中,如何对书籍进行思考和内化?
一句话:把读到的知识拿来使用或者创造某样东西,就是思考和内化。
换一种说法:若是这些知识不能改变或者塑造你的工作和生活,就是没有读懂。
大家用实际 的例子来看读书的层级。
有些人读书,死记硬背,忙着记知识点,这就是读皮毛。
好比有些人念书,就只会考试。
历史上,这样的书呆子很多,比如有个笑话说:有个读书人家里的院墙塌了,把他压住了。
大家急坏了,赶紧拿着铁锹、锄头来救他。
谁知书呆子十分着急,挣扎着说:偶看过黄历了,今日不宜动土。
这就是读呆了,读傻了,这样读书不如不读。
有些人读书,把书中的知识吸收之后,变成了自己的。
知识就像盐巴腌渍蔬菜,这个蔬菜(读书之人)的味道变了。
比如当今作家余秋雨写的散文集《山居笔记》,被人评价说:颇有“魏晋风骨”。
大家在学校读书期间,语文课本上,其实都是名师手笔。
把这些揣摩透了,写作文随笔之类的,就不是难事。
所以,杜甫才会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但,即便如此,这还不是读书的最高境界。
毕竟,这种方法还带着模仿的痕迹。
最高境界就是运用,创造。
费曼十岁的时候, 自学物理。
然后,运用这些知识帮助四邻八舍修理收音机。
最夸张的一点:当费曼开始学习量子力学的时候,他看不懂前辈的理论。
没有办法,他只好使用自己的办法,把量子力学的内容全部“再发明”了一遍。
也就是说,费曼读了前人的理论之后,动手实践,把这些原理和过程,自己再次推导了一遍。
总结一下,读书 在 偶 看来,至少有三个层级:
一,最低一级,死记硬背,只会考试。
有些人更是生搬硬套,闹出不少笑话。
这是读书读皮毛而已。
二,会读书的,虽然记不住,但是明白其中的道理。
读了书之后,脑子清楚,明辨是非。
这是读到了书的骨架和血肉。
三,真正的高手,不仅能领悟书中的知识,还能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再创造。
偶个人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思考和内化。
你看建筑大师贝聿铭,吸收前人精华之后,设计出来的作品,脱胎换骨,完全就是自己的东西。
那么多人都读过《孙子兵法》,唯有毛泽东才能运用得炉火纯青,这就是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