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之后,如果戸口本上的成员都去世了,他们的土地谁能继承?国家为了维护土地承包经营人的权益,在农村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现己接近尾声,大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领到了确权证书。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土地确权了,戸口本上的全部成员都去世了。他们的土地谁能继承?
回答这个问题,大家先来说一下,户口本与土地确权证的不同。户口本是证明以家庭为单位的成员与户主的属性以及出生时间等的证明。这次土地确权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证内。这就出现了土地确权证上有的是一个户口本上的成员,有的家庭二轮承包时是一户,后来因为孩子们結婚成家分户了,比如一个儿子的家庭,虽然和老的分成二户了,但土地确权还是以二轮承包时的样式登记在土地确权证上。一个土地确权证记载的是俩个户口本的家庭成员。所以说不能单凭户口本上人去世来说事,关键是看土地确权证上记载的是那些人共同承包的,只要有一个人存在,就开继续承包,只到承包期結束。
如果就象题主说的那样,户口本于土地确权证上人口完全一致,均已去世,严格按土地承包法律规定,那就应该集体收回去了。不过实际执行中,就看村集体经济组织怎么执行了,收回没錯合理。如果还有后代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由他们来继续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允许那也是可以的。实际上这种方法在很多农村都是这么办的。省心,少惹事儿,一旦收回,要地人多,难以平衡。要不承包出去,适当收点承包费,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还是集体所有,承包土地不的买卖,也不能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css点击弹出pdf,css兼容 极速,css作用主要是,为什么css放前面,高中低音css,vue2 css添加图片,css3循环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