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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至现在退休人员,仍以2014年9月工资额为养老金计发基数,是2014年10月至现在退休的部分“中人”。
一、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概念
“中人”概念,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产生的一个专用名词。
2014年10月,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至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告实现并轨,消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化。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节点,2014年10月前后参加工作、退休的,分化为“老人、中人、新人”三个群体。
(一)“老人”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并退休的,称为“老人”,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作年限/原工资%计发退休费办法计发养老金;
(二)“中人”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称为“中人”。
★“中人”其中的,于2014年10月~2024年10月期间退休的部分人员,设定一个10年过渡期政策,实行“限高保低”的新、老养老金综合计发办法。
2014年10月~现时退休的“中人”,退休时仍然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原工资%计发退休费办法计发养老金,按照2014年9月工资额基数计发。
对于应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于2014年10月较大幅度调升的工资,以及以后调升的工资,并未计入养老金计发基数,预计在设定的10年过渡期内,按“限高保低”的新、老养老金综合计发办法消化解决,计算办法逐年度、分个人,相当繁琐复杂,不易操作。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2014年10月以后至现在退休人员,2014年10月以后调升工资欠发的养老金,省级层面上,四川省率先全面启动,进展中因情况复杂程度超过预期难度而叫停;地市级层面上,也是仅有少数启动;现在全国各地基本启动,进展速度不一。
(三)“新人”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称为“新人”,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
二、职业年金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实行职业年金制度,做为补充养老,以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改善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但因为实行的时间较短,2014年10月至现在退休的人员,职业年金额度不今太多。
附一:养老金计发办法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金计发公式如下: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附二:机关事业单位原退休费计发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原退休费计发办法:
为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额,按工作年限计发: 35年以上的90%; 30年以上的85%; 20年以上的80%; 10年以上的7O%; 不足10年的5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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