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网站系统的备案:
1,打开全国公安机关网站www.beian.gov.cn注册一个帐号登录。
2,登录后会提示填写开办主体管理,如果没有提示登录后点击左边的菜单就行。
3,填写主体相关的信息,比如个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然后保存。
4,找到左边菜单新办网站申请,这点不用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
5,填写网站基本信息,包括网站开通日期,名称等,域名证书去域名网站下载,服务商相关问题可以问客服,IP添加不了的换火狐浏览器就行,然后点击下一步。
6,网站负责人只需要把同主体负责人信息打上勾就行了,网站应急联系人也是一样。
7,然后出现的是互联网安全告知书,同意提交出就能看到审核状态。
8,等几天的时间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后台主页已备案国网站里点击搜索按钮。
9,点击复制备案编号的HTML代码。
10,把代码复制到你的网站底部文件代码里。
备案: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