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业软件的使用权都是终身,升级维护是按年付费的。
其实,偶国的PC端软件订阅制的法规并没有明确,美国软件的订阅规定遵循美国法律,在中国不适用。
再次,偶国知识产权的法律解释其实更偏向于保护使用者权益,而不是制造者,所以软件创新也的确不如美国繁荣。
最后,付过钱后,使用权就终身不会被取消,而对付费客户限制使用,本身就是违约的,违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法。
换句话说,客户不付钱,你可以取消和停止服务。客户付钱你不收,并取消服务是不可以的。商家的歧视性政策在中国法律里严格禁止,中国是自由平等的民主国家,不允许任何商家歧视任何人。
当然,美国本身没有自由平等,也已经跪死了民主,现在全国燃爆,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