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事自媒体取得的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是劳务报酬所得,预征率是20%到40%,但题主所说的并不准确,实际没有20%那么高的税负。因为平常只是预缴个税,并不是实际的应纳税额,这与劳务报酬的个税计算方法有关。
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1、在职场上,个人取得的收入是税前还是税后,区别很大。
如果“税前”收入,意味着需要由个人承担税收,到手的净收入少了。题主取得的收入就属于“税前”收入,按照税法规定,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才是“税后”收入,否则就是涉嫌逃税。
2、那么个人从事自媒体属于哪一类个税所得项目呢?
根据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很多人以为从事自媒体取得收入应该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税,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自媒体人虽然发表了个人图文、视频、音频等作品,但是并不符合其“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规定,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不能像“稿酬所得”那样享受收入额再打7折的优惠。
3、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在平时取得时按照预征率预缴个人所得税,年终之后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进行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和平时的预缴税额进行对比,多退少补。
平时预缴时,计算方法如下:
按次纳税,每次取得的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超过4000元的,减除20%费用,以扣除费用的金额为收入额,再适用20%—40%的预征率。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1、如果题主当月收入10000元,那么当月应预扣预缴的个税=10000×(1-20%)×20%=1600元,并没有达到20%的税负率。
2、假如题主做的更进一步,当月取得了50000元收入,那么当月应预扣预缴的 个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这时才达到了20%的税负率。
3、如果做的更高,当月收入达到了100000元,那么当月应预扣预缴的 个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税负率达到了25%。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平时取得劳务报酬时,支付所得的单位只是做了一个预扣预缴,并不是实际的应纳税额。
年终汇算清缴时,计算方法如下:
年度终了之后,部分取得所得的个人应当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款与平常预缴税款相比,多退少补。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全年累计专项扣除(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全年累计专项附加扣除(自然人最多可以同时扣除5项)-全年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如下
如果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啊,那么实际税率为20%,平常预缴的税款大概率是要退给纳税人的。
举个栗子
1、假如题主每个月自媒体取得收入均为10000元,每月预缴个税为1600元,全年预缴个税19200元。年终汇算清缴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应纳税额就为7480元。如果不考虑平常工资薪金等项目的预缴,就要退税11720元(7480-19200).
2、如果每个月自媒体取得收入均为5万元,每月预缴个税为1万元,全年预缴个税12万元。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应纳税额就是127080元,同样如果不考虑工资薪金等其他项目的预缴税额,汇算清缴时还要补税7080元。(127080-120000)
所以,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平常预缴的个税并不是真正的应纳税额,应该结合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汇总计算。同样,可以非常明显体现出个税的税率特点,超额累进,收入越高,应纳税所得就越高,需要负担的个税就越沉重,起到了调节收入的效果。
如何合法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劳务报酬在预缴环节是没有筹划空间的,只有在计算全年综合所得时才能进行筹划。从数学公式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只要扣除扣除项目越多,应纳税额就越少。合理的申报扣除项目就非常重要。
1、专项附加扣除要向家庭内的高收入者倾斜。
对于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房贷利息支出和大病医疗支出,都可以在夫妻之间或者兄弟姐妹之间选择或者分摊扣除,那么高收入者应该尽可能多扣除,才能最大化充分利用扣除项目,降低自身税负。
2、进行公益性捐赠,有效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相信大家也听说过“多发1元年终奖,多交1000个税”的梗,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恰好这个人的收入跨越了个税税率表的临界点,要上跳适用更高一级的税率,导致这种尴尬情况。
那么怎么破呢?
有一个好的方法——公益性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如果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例如,最近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公益性捐赠,就可以全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所以,假如收入跳跃了税收临界点,税负大幅提高了,可以通过公益性捐赠的办法,人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低税率。这是国家鼓励做慈善,就有了好名声,还得到了税收的实惠,其实都是国家税收在背后买了单。这也是很多西方国家富人经常使用的手段,通过做慈善达到避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