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果真的被坏人盯上,这些坏人有一百种方法获取你的个人信息,别说抖音上发的那些,就是喜欢吃什么,上网看什么人家都可以知道。
但有一点希望你重视,如果单独的谈“农村留守妇女”这个现象,不管如何评判都没关系,但如果把“留守妇女”与“喜欢发抖音”、“暴露自己的孩子和家庭情况”联系在一起,这有些不适合吧?是不是有些过分解读的意思?
抖音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让大家在平台上分享一些喜怒哀乐,大家分享的、读者看到的,这一切都是有原则作为基础的,符合人伦纲常的、法律许可的,符合社会风气的, 只有这样你拍摄的内容才能被展现出来。
那么也就是说,哪怕她是农村留守妇女,哪怕她喜欢发抖音, 哪怕她把孩子和家里的情况都发出来,那又怎样?抖音允许、法律允许、道德允许、社会风气也不限制,为什么不能发?
至于风险与危险,这必然是有的,但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凡事评判要客观,风险必然存在,也有可能被坏人利用,但大家在分析这种可能和几率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实事求是的分析下,坏人能利用这些信息干什么,或者说这些信息该如何利用,再或者说这些非常大众化的信息有什么可值得利用的?
如果因为这种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几率而禁止农村妇女拍摄抖音,那是不是有些草木皆兵了?更让偶干到难受的是“留守妇女”这个词汇,难道留守妇女就不能拍抖音?难道留守妇女就不能有喜欢的东西?
现在的网络技术这么发达,如果坏人真的想做坏事,那他们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获取的信息必然比抖音上获取的更多,更何况一个农村妇女带个孩子,坏人能利用他们干什么?能在他们身上获取到什么价值?凡事动动脑子,坏人也不是啥子,没有极大的利益他们也不会去昧着良心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