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就是把产权进行转移,为了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产权转移前必需征得产权人的同意及配合才可以。如果产权人已经过世,则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直到产权清晰之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
对于过世以后房产继承的办理,国家“继承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优先顺序分别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对财产有过分配,也就是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则按照死者遗愿来分割财产,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是有顺位顺序的,“继承法”也对此有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儿女,配偶,享有平均分配死者财产的权利,如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则顺延到第二顺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题主的问题,房子在父亲名下,则代表这个房子的产权是属于父亲的,当然也可能是父母共有的,只是出了一个人的房本而已。如果想确认这个问题就需追溯购买这套房子是婚后还是婚前,是不是属于婚后财产,母亲有没有份,这直接关系到所有继承人分到的份额:
1. 房子是父亲婚前购买,既为婚前财产,父亲拥有100%产权,则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100%的份额。
2. 房子是婚后购买,房本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这套房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每人各占50%,最终继承人只能分割原本属于父亲的50%,母亲的50%是无权分割的。
确定好继承人和分配份额就可以去办理继承了,法定继承对于题主的情况来说,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母亲,爷爷,奶奶,题主及其兄弟姐妹。但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要求所有继承人对继承这件事先达成一致,房产登记大厅可不负责解决家庭矛盾。开始继承后可能会出现下述两种情况:
第一,无争议类继承过户:
1. 有遗嘱:遗嘱分为两类,有公证和无公证的。1)公证过的,其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办理,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直接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过户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2)未公证过的,这种情况也十分常见,首先需要所有继承人发表一个书面的、大家都认可的非公证遗嘱的声明,当然也可以发表一份大家都签字按手印,做这个的目的就是防止夜长梦多,从开始准备继承材料到过户中间要经历相当长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有可能个人的想法和观点发生变化,出现反复的情况。此时若有书面上的证明,则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反悔的情况出现。故,要第一时间请大家签署认可证明,并请大家共同到场办理继承手续。
2. 无遗嘱的,此时就执行法定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签署继承协议,所有人对房产如何分配 要形成共识,形成书面的协议,届时办理手续时也要所有的继承人均到场办理才可以。
第二,有争议的继承过户:1.有遗嘱,无论是否公证过只要存在争议都不能直接办理,首先大家需要坐下来耐心协商,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或是对遗嘱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产生疑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调节或司法裁定,大家都认可之后才能实施下一步继承动作。2.无遗嘱,这种情况也只能请大家先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题主的第二个问题:
怎样做最便捷?因为房子继承之后要马上出售,此时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减少继承人。
二手房买卖是个特别复杂的过程,牵扯的人越多,手续的复杂程度呈几何级上升,所以要尽量减少可能牵扯到的人,一个人的背后往往站着一个家庭。比如房子由爷爷,母亲,子女三方共同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则这就是三个家庭。想卖这套房子,需要三个家庭所有产权人都同意才行,甚至还要求产权人的配偶也必需同意,并且还要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甚至每个家庭所占份额的税费都不一样。爷爷家已经有房,母亲就这一套,子女本身有一套,那么爷爷和子女就按二套的税费征收,而母亲那部分则按照首套征收,这些手续足以让你办理的过程中眼花缭乱,甚至痛不欲生。故,如果这套房子想快速卖出去,最好的方式就是从所有继承人中甄选出一个税费最少(符合满五唯一)的家庭来继承,毕竟如果家里已有房,在继承的话就不能达成满五唯一的条件了,这样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最后可能也会对卖房收入产生一些影响。
结语:1. 如果房子的产权人已经过世,出售前必需先办理继承手续,若死者生前未留下指定继承人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所有继承人享有平均分配死者所占份额的权利。2. 继承最关键的地方在于所有继承人是否能对继承权利和份额达成一致,如大家无疑义则直接可以进行办理,若有疑义又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手续由法院进行裁定。3. 由于买卖过程中涉及的家庭或个人越多手续越繁琐,可通过减少产权人的方式来尽量简化手续,继承之前可对家庭情况进行盘点,尽量选择符合房产满五唯一的家庭来接受继承,这样也可以减少税费的支出,获得更好的出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