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媒体的发视频无非是为了涨粉、谋利。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发自己的视频获取了利润,就可以告他侵犯肖像权。
《民法通则》里规定的侵犯他人隐私权包含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一定要完全遵循“以营利为目的”的这一单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可以看到,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主观上可以是恶意,具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故意,其次就是谋利,也就是营利的目的。两者都可以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关键是举证环节怎么证明对方有谋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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