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私自搜身肯定不合法。如果怕职工占小便宜应该采取其他的防范措施,或者马上通知公安机关到场。下面的新闻你不妨参考一下: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州从化永钊钻石厂打工妹遭厂方裸体搜身一案,近日在广州市从化法院一审宣判。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永钊钻石厂侵犯了6名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判令厂方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每人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月6日,从化市棋杆镇永钊钻石厂为寻找丢失的钻石,不仅长时间禁止工人出入车间、上洗手间和吃喝,还强迫工人签下“同意搜身书”,强行对103名工人(包括80多名女工)脱光衣服进行搜身,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损害。胡爱娥等6名女工遂将厂方告上法庭,要求其在新闻媒体上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每人3万元。从化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钻石厂工作人员对6名女工身体进行搜查,违反了偶国法律规定,侵犯了6名女工的人格尊严权。
参考资料: http://news.sohu.com/95/27/news2061327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