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写书挣稿费,在自媒体上创收,合法合规,一点问题都没有!
一、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不管是《公务员法》还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具体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都没有规定公务员不能通过写作赚取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如果你是党员,约束是更多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但是写作并不属于以上各种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早有很好的例子证明公务员从事写作搞创作,是一条合法合规的财富自由之路。其实,有很多公务员都出过书,有过著作。这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明朝的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其真实姓名叫石悦,从3年挣4千万的作家到副厅级干部,堪称人生赢家。
而这部小说则是他在广东顺德海关当一名小公务员的时候创作的,有先例在前,你说公务员写书挣稿费合不合法?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毛主席当年也是发表了很多著作,获取了不少稿费的。大家的习总书记著作也不少呢,偶手里已经好几本了,还在拜读中,嘿嘿。
三、除了写作在自媒体上创收,公务员还能干什么可以改善收入呢?买房、炒股就不说了,只要你不利用职权瞎搞就没事,还有就是不要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利用内幕进行股票交易。
不同地区的公务员收入差别其实很大,很多公务员的家庭并不富裕,甚至养家糊口都有些困难。
除了以上说的,公务员还能够做的合法副业并且有公务员已经在做的,应该有以下几种:
1、开网约车,像滴滴出行什么的,
2、下班之后兼职送外卖。
3、再其他就是要有点技术含量了,比如教人画画、钢琴什么的,或者你发明个什么新产品新技术申请专利,再或者你会写代码,网上接活儿也可以的。
但是与以上这三种副业相比,搞写作在自媒体创收更为切实可行,因为写作对公务员来说更有优势,公务员嘛,写作水平自然不会差,这是基本功,再一个,平常工作也不轻松,真要去开滴滴、送外卖,不一定干得来。
欢迎广大的公务员加入到自媒体的创作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