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就显示这不只是一个是非问题,更多的是一个观念问题。
是不是”垃圾食品”,或者说”垃圾食品”能不能吃,并不是年龄说了算,也不是个人偏好说了算,是食品法律说了算。
食品法律不禁止的食品,就不是垃圾食品,不是垃圾食品,都是可以吃的食品,可以吃的食品,那些人需少吃,那些人最好不吃,那是人的事,不要过多的怪罪食品。
把一些传统食品给安上“传统垃圾食品“,极不科学,更无任何依据,也不能成为现代有些方便食品和零用食品更安全,应替代的借口。
有70多岁的老俩口,女儿给孩子买汉堡时也给老爸老妈各带了一套。老两口得知一套汉堡15元时说:这一个也吃不饱,还没有馒头加咸菜好吃!15元买馒头能买一大筐。高盐也罢,高糖也罢,高油也罢,传统食品都是老年人儿时的记忆,年轻时的最爱,现在仍然觉得比现代零食价廉物美!他们不怎么吃现代的零食,指责更多的是他们心理难以接受的“昂贵”的价格!
他们的这种指责,并不带什么偏见,也不是讲饮食的科学,更多的只是一个观念而已,偶觉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用不着进行反指责!
现代的零食和方便食品,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快节奏,有它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也不会因老年人的不喜欢而消失。年轻人喜欢现代零食和方便食品,适度食用,也无可厚非,但也没有必要去指责传统的食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吃。
依法保证食品安全,继承和发扬传统美食,让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让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少年们都幸福安康。
(图片:自制的家庭馕饼,盘龙面,土豆搅团,手机随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