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偶国行政区划主要区分中央、省、市、县和乡镇五级。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为了强化分级管理模式,比照乡镇设置了街道办事处,形成城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与县、乡镇、村管理模式相呼应,构成偶国城乡管理基本架构。因此在很多人印象中,街道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区划。实际上这里面存在认识误区,街道和乡镇虽然绝大多数情况是平级单位,但其与乡镇存在明显区别:
第一,乡镇是法定的行政区划,可以依法设立一级政府,履行法律法规授予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力,而街道办只是城区的派出机构,必须在城区党委和政府授权下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第二,乡镇依法设置独立的党委,行使党委领导权力,党委负责人叫党委书记,而街道不设党委,而是由城区派出工作机关,冠以街道党工委名称,负责人称之为党工委书记。
第三,乡镇的政府负责人叫乡长或镇长,而街道办的负责人称之为主任,与乡镇长在称呼和职责上都存在着一定差异。
二、乡镇和街道的行政层级在偶国,乡镇的行政规格总共有三级。最高正处级,主要集中在直辖市;居中设置了一个副处级,主要集中在部分“直筒子市”,即不设县的市管镇;其余均为正科级。
街道的行政层级比乡镇简单,总共就两级,即正处级和正科级。正处级的街道主要集中在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城区。除此之外,其余街道办都是正科级规格,包括副省级城市的县和县级市的城区街道。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些副省级城市下辖的县城街道或者一些直筒子市的街道主要负责人,比如书记高配副处级,这只是代表领导个人级别,而不是街道办的三定规格。实际上,这些街道办还是正科级设置,大家不能把领导个人级别与单位行政规格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