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把调离本校去农村高中继续工作,那分明是把农村学校当成是惩罚犯错教师的一种手段了。请问农村学校是劳动改造的场所吗?亦或是农村学校就低人一等?不管怎么说,太和县教育局在处分通报上明确就犯了文字忌讳,压根就不能写农村高中。
通过上面的分析,偶相信题主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如此通报处分,显然是歧视农村孩子。本来农村学校教育就偏弱,如果还被娘家人——教育局给自矮三分,那就更不受人待见了。其实也别怪广大网友生气,本来处分李芳老师就点过重,再把人家贬去农村高中,这不正好印证了歧视一说?
李芳老师因体罚学生事件成为热点后,真正受伤害的是广大教师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惩戒权丧失。现在通过媒体这么大量报道,会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知道。反过来就当成对付老师的最好证据。就如现在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他们就非常清楚多大年龄可以免予承担法律后果。真心希望教育部要对老师惩戒权好好做一做课题调研了,别再这么任由负面事件频频曝光了,否则,广大教师的形像会更被糟蹋的不像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