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必然记三等功;如果你是普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一般无法记功。
先谈一下普通事业单位的情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四种。
记功的含金量并不低,一般授予“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人员。
除了突发事件、专项工作的及时奖励外,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也能得到奖励,最高就是记功。
但是,记功的名额是非常少的,不能超过在编人数的2%!而且,记功的审批权限较高,事业单位提出申请之后,至少要市级人社局(或省直事业单位)批准,如果未能批准,是无法记功的。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记功的条件,还是要地方自己出台政策、自行把握。
以偶所在的浙江为例,目前只有“年度考核优秀的一般应给予嘉奖”的政策,并没有“连续三年优秀记功”的政策。
综上所述,如果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必须要先跟单位领导沟通,单位领导同意按程序进行上报推荐,市级人社局核准才行!
目前,在市县层级,偶并未见过有连续3年考核优秀记功的例子。
再谈一下参公事业单位的情形。参公管理人员和公务员一样,享受连续3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政策。
此时,单位人事会主动联系你,要求你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审批完成之后,会记入个人档案,发放奖励证书、三等功奖章,并有3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