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律法
在《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然而,在这明确的规定中,有些运营商还是想铤而走险,它们通过各种方式,来规避这项管理办法:
- 规定最低消费。消费者想使用靓号的话,那么你就必须要按照要求,每月消费最低多少元,因此你每月的月租可能高达几百元,如果你的靓号是比较突出的。
- 规定预存款。有些运营商在消费者想使用靓号的时候,会要求用户一次性缴纳多少预存款,而预存款其实就是购买靓号的资金,只不过他会冲淡一部分的月租。
这两种方式应该是目前最常见的方式,而要好,实际上它属于国家的码号资源是不能够进行买卖,更不能够要求用户缴纳占用费。
那么,遇到用户在使用靓号的时候,不允许降低最低消费,该怎么去解决呢?
- 大家先找运营商进行沟通,比如说移动的话,可以拨打10086或者是10080进行沟通。在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解决是最好,如果不能够解决,大家开始下一步。
- 大家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协商解决。因为运营商它属于企业单位,是归消费者协会进行管理,所以大家拨打12315是能够有效的进行投诉。
- 最后就是拨打工信部的电话进行投诉,当然,你也可以写邮件给当地的工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