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科学严谨地进行农业生产,确保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夺取农业丰收。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假冒伪劣泛滥的时代逐步远去!在工商行政部门以及农业执法部门的双管之下,农资店从开办到具体经营已经正规多了。其销售的产品,特别是农药类的产品,要有正规渠道,产品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以及各方面都会要按要求才可以上架销售。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提供这些农药类的厂家,同样更要有完善健全的合法资质,多证合一的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类特许经营许可证等等证照必须齐全!每生产的农药类单品,从实验室研究出合成配方,经多次或多年的试验数据报专业机构评定,获取产品的一应合法上市手续,到产品初样送检,获得产品合格证。诸多环节,N多手续!所以,一个正规合格的农药产品合法上市是不容易的。
据偶判断,如今敢于铤而走险的经营者已经不多了,因此,对于题中情况偶认为要从自身着手,进行科学合理的用药!
因为如果所使用的农药上述法律手续不存在问题的话,再去追究其他方的责任的可能性就较小了。所以,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在认准正规渠道的同时,关键是要采用正确科学的用药规程。
这些规程措施包括:
1.选对农药的品种,例如哪个要给水稻田除草,你选择的不是除草剂,而是草甘膦,虽然草是灭了,同时水稻植株也翘辫子了,难道你说产生了药害去追究他人责任吗?
2.掌握农药使用浓度。很多时候产生药害的重要原因是没有掌握好浓度。过高的药物浓度可以让植物细胞大量失水,其生物学原理是渗透机理。这可以从咨询农资店的专业人士或者详细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获悉。一定避免想当然的经验做法,因为一些哪怕是常见的农药品种,在更新换代之后,其浓度或有效含量都可能发生改变,特别是随着农药制造技术的改进,浓缩型的高效农药越来越多。
3.选对用药的时间。有时温度对施用农药有较大影响,有的需要在高温下效果更好,如除草就是这种情况;有的则需要避开高温,像题中这种控梢的药偶估计就不宜在大晴天的中午用药,毕竟这样的药的原理是作物吸收后通过有效成分抑制营养生长,如果温度过高,作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更强,就像人运动时,毛细血管全部舒张状态,这时植物对农药的吸收速度和量都会更大,而农药的使用指导必定不是极端情况,所以这个时候就很难掌握到作物的有效农药吸收量。如果超量吸收了,本身农药的作用是抑制生长的,作用过大就会转变成全面影响植株机体,出现萎蔫甚至死亡,产生药害!
4.谨慎将农药混用或添加辅助剂。这其实在农药用药说明里都应该有提醒,不少农民主要是凭经验想当然的时候就容易出问题。不是所有农药都可以混用,也不是辅助剂就一定能增进用药效果,有时就能引起药害!
如果因为操作规程出了问题,就需要尽快采用正确的对症措施及时减轻或解除药害。这些措施比如喷施专门的解毒剂,灌水,采用遮阳网覆盖减少植株光合作用等等,具体需要由农业技术部门来指导进行。
如遇农资店销售假冒伪劣而引起农民用药药害,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虽然这个话好说,但是要真正定性,对于农民不见得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偶在上面用了大篇幅来解读农民怎样从自身角度来避免用药出现问题,毕竟现在敢于无证无照经营或售卖假冒伪劣的很少了,而一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要分清责任不仅费时费力,还不见得有何结果。当然,这个可能性是完全有的,接下来也探讨下怎样在遇到确属于农资店的问题的时候,农民怎样来挽回损失。
第一,产生药害后直接到农资店质疑,要其出示一切合法手续。
如果农资店在开办手续、农药特许经营以及所销售农药的生产许可等合法手续不全,那么恭喜你,不论是不是这个农药的问题,你都可以要他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如果对方不主动承担或协商不成,你大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或农业执法部门举报申诉!他必将面临更大的处罚!
第二,如果自己对农药严重怀疑,则可以将该农药再买一点,保存好购买票据等证据,直接将农药送专业机构检验!
如果检验结果真出现问题了,那这个农药生产厂家就脱不了干系!你维权时不仅可以针对农资销售的店家,也可以直接针对厂家。通过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部门、农业执法部门直至起诉到法院。这样的途径基本上能够让产生的药害找到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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