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的征地拆迁程序中,必须包括土地预征收公告、征地批文与征地公告,否则就是违法的征迁。
1、土地预征收公告:
土地预征收,是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迁农民,拟将征地。
告之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迁农民的公告,即为土地预征收公告。
土地预征收公告,内容应包括: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2、征地批文与征地公告:
征地批文的内容,应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征地公告等相关征地信息,通常会在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官网中公告。建议您及时关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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