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年岭在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
在区内从事粮食、果蔬、花卉、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市场化运作等相关产业,有较好示范带动效应。
①生产经营型:粮食种植50亩以上,含50亩;露地蔬菜种植5亩以上,含5亩,设施蔬菜种植3亩以上,含3亩;生猪养殖年存栏200头以上,蛋鸡、蛋鸭年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存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200头以上,羊年存栏100只以上;水产养殖水面1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流转土地(水面)3年以上。产业年纯收入6万元以上且占家庭经济收入80%以上。
②专业技能型: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③社会服务型:在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体中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4
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偶区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有强烈创业意识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责任感。
5
自觉参加培训学习,且学完全部内容。
三
认定办法
①个人申请。坚持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认定标责解准的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②逐级申报。申请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推荐上报所在乡镇办事处,经综合评议汇总确定后,上报区农业局。
③评审认定。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认定。
④公示公布。行政村、乡镇办事处和区三级对认定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
扶持政策
对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习、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农民,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01
把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全区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免费参加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业务知识、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02
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一倾斜四优先”,即现有农业优惠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优先安排申报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及各项配套服务优先提供金融信货支持优先推选省市两级“乡村之星”等评选;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各类考察、学习和交流活动,并实行免费或补助,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平台。
03
促进资源要素向新型职业农民集中。鼓励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转让、转包、租货、入股、联营、托管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各种资源要素进入市场,促进资源要素向新型职业农民集中
04
对新型职业农民连片承包经营土地优先进行水、电、路、林等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其生产能力。
05
依据相关政策,优先奖励和扶持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且规模大、机构健全、财务规范信誉良好,引领群众致富作用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
06
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和创业需求,教育培训机构将优化涉农专业设置,加强涉农专业师资调度,通过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不间断培训指导服务、订单培养、送教下乡、远程教育、项目引领等模式,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需求。
07
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优先申报涉农项目,优先享受省、市、区有关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惠农补贴和相关支持。
08
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企业,到区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备案,依据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收。
09
向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优先向职业农民提供贷款,并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10
依据相关政策与规定,优先对新型职业农民安排货款贴息项目,扶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壮大。
11
大力开展农业保险,减轻职业农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宣传动员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其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应保尽保;保险公司应对参保新型职业农民优先赔付,并争取上级政策补助,减轻职业农民损失。
费用的话,一般各地都有补贴政策,像大家山东啊,偶河北啦,一般是财政全部补贴了,费用全免不光包括培训费,还包括住宿费。培训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像生产经营型,一般是15天,范围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骨干。专业技能型,一般6天;一般培训农业工人,技术工人。
专业服务型也是6天。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农产品电商人才,农业经纪人,农用无人机操作员,农资经销员等。培训课程有的地方可以自主选择,有的地方主要课程是固定的,农民朋友都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积极与农业主管部门联系报名,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参观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学有所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