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以三级分销为幌子,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都属于传销。因此,通过收取会员费用才得以注册APP会员的三级分销系统明显属于传销行为!
那么法律上是对传销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呢?下边罗列的内容希望有不了解的可以认真看一下!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第444号令),传销有三种表现形式: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其实大家仔细看看,就会发现,APP核心是利用公众平台的便利性,采用了“骗取入门费”的方式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取得加入的资格,这就是牟取非法利益的欺诈行为。应当认定为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