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用社会代码是指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主体标识代码制度。
依照工商局的规定是如下三证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①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②1位机构类别代码
③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④9位主体标识码
⑤1位校验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三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号码,其类型就是指所领取的营业执照的类型,比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