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首先需要明确开发商是否办理的初始登记,如果未办理,一是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主张要求开发商履行办理初始登记的义务,或经过诉讼审理程序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三)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四)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六)提交申请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然后需要关注哪个阶段哪个材料文件没有取得,是什么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一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有时限的约定,逾期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开发商是否存在违规或手续不全的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通过相关政府部门,能否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