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数据比喻成做好的食物,那么软件开发商就是食物加工的厨房,现在大数据指的数据,指的是数字化或信息化加工后的数据,而不是单纯的大脑意识流数据!所以数据和软件开发商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互联网的数据,更是由软件商租凭或者购买运营的服务器或者云服务上运行,进行数据存储工作的。
个人必须理解到,数字化数据和软件运营商是不可分割的关系,意识到这点后,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一定可以实现数据的绝对加密和“禁止传递”,但是对于数据所有者来说,就必须对开发商支付费用或者和开发商协商自身数据资产的管理问题。
另外一个方面,不可忽略的是数据资产是可以产生经济价值的!由谁来产生价值,产生的价值是否透明化,产生的价值分配上,才是重点!如果个人的数据资产可以让个人和软件开发商共同获利,协商好获利分配的细节,然后由个人产生数据,开发商将数据变为数据资产,运营数据资产方将数据实现价值转换,再合理分配数据价值!从而达到数据保护和数据价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