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曾多次和投资机构去拟投资对象那里做尽职调查,也曾受客户委托全程接待投资机构的尽职调查。先明确说明,您担心的问题不会存在。
投资机构包括随行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机构是不会把您的核心秘密等告诉别人的,首先是有保密协议和市场法则约束,其次是根本没这个必要。但您的一些比较先进的、有特色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产品特色等信息,有可能会在和其他被投资对象沟通时聊起,不过这不会构成对您权益的侵犯,因为您自己也会经常向别人聊起。
投资机构主业是寻求合适的投资机会,获取预期的投资收益。他们的优势和兴趣不在于具体经营管理某一家企业。
在尽职调查中需要很详尽地了解被投资人在行业中的地位,管理模式,产品特色,技术优势,市场渠道,技术团队,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历年财务纳税信息,发展规划等,因为这涉及到对您企业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分析和评估,对是否值得投资及投资多少、占股多少等投资方案设计和决策。如果您有顾虑,不提供这些商业秘密,估计哪家机构也不会愿意投资。
但不论是投资机构、中介机构,谁也做不到拿着您这些商业信息就能去别处如法炮制一家企业来和您竞争,如果那样,可能您确实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偶手中就有不少企业的相关资料,但对偶来说只是字符,没有意义。
当然了,向投资机构提供商业信息资料如同申请专利一样,虽然写的详尽明白,但具体的运用操作等,那都是有门道的,是外人无法想象、学也学不来的。这就是自己赖以生存的东西!
祝您创业成功!